BSMI是台湾经济部标准检验局的英文“BureauofStandards,Metrologyandlnspection“的缩写。根据台湾经济部公告,从2005年7月1日起,进入台湾地区的产品要实行电磁兼容性和安规两个方面的监管。中国台湾BSMI认证是强制性的,他对EMC和SAFETY都有要求,不过,BSMI目前没有工厂检查,但必须按照标准局的规定办事。所以,BSMI的认证模式是:产品检验+登记监管。
标准检验局是依据经济部组织法成立之台湾高商品检验机关,隶属于台湾经济部。它的主要任务是标准编修以配合经建计划、工业政策执行商品检验。根据经济部标准检验局BSMI订定的台湾标准CNS的规范,凡经经济部公告为应施检验之品目,不论是当地厂商生产制造或者是自境外输入皆需经BSMI报验检验合格,使得于台湾市场陈列销售。
BSMI目前有三种申请方式:
1.型式认可包含两种:
1)型式认可(EMC+Safety),从2004年1月1日起有178种电子电器产品需要申请此种认可。适用的标准:EMC+Safety,需要提供的文件有(产品型式认可申请书,公司或工厂的执照,测试报告,用于电磁兼容性的技术文件:照片,标签,有电磁干扰的零部件,方框图和使用手册以及安规的技术文件)。证书有效期:三年,可延期—次。
2)EMC型式认可(取代原先的EMC申请),从2002年11月1日起强制执行。适用的产品:61项电子电器产品只有EMI要求,124项电子电器产品只需EMI+安规报告(如果产品有安规要求)。适用的标准:只有EMI。需要提供的文件有((电磁兼容型式认可申请书,测试报告,技术文件:照片,标签,有电磁兼容的零部件,方框图和使用手册)。
2.认证注册:
强制执行日期:还未公布,适用标准:EMI+安规。需要提供的文件有(产品型式认可申请书,公司或工厂的执照,测试报告,用于电磁兼容性的技术文件:照片,标签,有电磁干扰的零部件,方框图和使用手册以及安规的技术文件,符合性声明)。证书有效期:三年,可延期—次。
3.符合性声明:
强制执行日期:2002年1月18日。适用的产品:19种信息技术设备零组件。适用的标准:CNS13438(ONLYEMC)。需要提供的文件:(符合性声明,测试报告,技术文件:照片,标签,有电磁干扰的零部件,方框图和使用手册)。没有证书。
对于电子电器产品,标准局提供的三种申请方式特点如下:
1.符合性声明仅适用于一些信息技术设备的零部件(请参照标准检验局网站的产品说明)。
2.由产品成本制造商自行决定申请认证注册或型式认可。
3.认证注册和型式认可的差异在于:
1)检验方式:如果产品已经获得了型式认可,对客户的检查将会简化。对于申请认证注册的产品,不对客户进行检查,采取市场随机抽测的方式。
2)费用差异:认证注册的申请费比形式认可高,而且要收取年费,型式认可不收取年费。
BSMI认证流程:
1.客户准备样品和资料;
2.工程师检查样品,资料,样品申请递交;
3.环测威检测机构把样品和资料递交到台湾合作实验室进行测试;
4.实验室出具报告递交到BSMI,BSMI签发证书。